“疫”案说法丨隐瞒活动轨迹、谎报流调信息?疫情期间这种“我行我素”要不得!

2022-04-03 21:57: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宇男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接受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流调工作,隐瞒活动轨迹,谎报流调信息,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萍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典型案例:

2022年3月17日,北京市相关部门在疫情流调中发现,刘某某等6人曾于3月10日到某店就餐,与确诊病例王某某存在同时空密接情形。因刘某某等人到店就餐时未扫码登记,导致后续流调数据不准确。

3月17日晚,社区工作人员向刘某某询问是否到过某店就餐时,刘某某予以否认,致使其未被及时纳入密接管控。在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刘某某需居家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刘某某仍于3月18日上午擅自离家前往东城区某超市附近散步,造成疫情外溢传播风险。刘某某核酸检测阳性,其密接亲属疑似阳性。刘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待治愈后依法处理。

律师释法:

陈萍告诉记者,流调时隐瞒活动轨迹,谎报流调信息,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陈萍介绍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评析

陈萍提醒,在传染病防控期间,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各级政府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流调工作是防控疫情外溢的重要举措,疫情处置期间,故意隐瞒活动轨迹、不提供相关信息或拒绝配合流调工作,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若在发现自身有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时,放任疫情的传播,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可能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