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增设人才专项,优化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指标……4月2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将有大变化。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四川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省级学术称号,其制度是四川省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制度。该制度自1996年实施以来,先后经过三次修订完善,目前已开展了十三批选拔工作,产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近万人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川省人社厅等8部门近日对现有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更加科学有效的选拔办法。
新修订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及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项目定位,避免重复选拔
为了避免重复选拔,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提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不重复申报其他批次选拔。”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进一步明晰了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定位及选拔导向。坚持对学术技术水平评价的定位和导向,并且与“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高层次人才制度体系。
增设基层、产业等人才专项
根据修订后的《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可增设基层、产业等人才专项。”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推动人才积极服务和融入四川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在注重学术技术评价的同时,以人才专项形式,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开辟评审通道,引导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
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选拔,每个学科、专业每次选拔2至3人,每批次新增300名左右;重点、优势、新兴、交叉及覆盖面广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选拔数量;条件尚不成熟的学科、专业暂不选拔。
完善评价标准,突出市场评价等指标权重
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进一步突出了对人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岗位的基本准则要求,对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产业技术开发、农业农村、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等不同领域人才分类评价标准进行了优化完善,特别是对产业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了市场评价、成果转化和推广等评价指标权重。
例如,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需具备“长期从事医疗卫生科研临床一线工作,医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业绩为同行公认,社会影响大”等条件。教育教学方面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需具备“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