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丨新车首保只能在4S店购买?不合法!

2022-05-18 16:29:0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琴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消费者在4S店购买车辆后,4S店往往会要求消费者在其店内购买汽车首年保险,保费往往比在外自行购买的高出几千甚至上万元不等。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自己的遭遇,认为4S店是在强制消费。

那么,购买新车时消费者一定要在4S店购买保险吗?这种强制购买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针对此类汽车消费中存在的投诉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及资深消费律师。

市民查看待售新车。四川在线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时莉表示,购买新车时要求消费者一定要在4S店购买保险的行为不合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不得强制交易。如果4S店要求必须在其处购买首年保险,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还有网友反映,在贷款或分期买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4S店要求购买指定保险,甚至还写入购车合同中,一旦违约就得支付高额违约金。这样的合同条款有效吗?

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也就是说,汽车销售公司即便以合同的形式,要求消费者必须在销售商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这样的合同条款违反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也是无效的,消费者可以直接说不

时莉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汽车经销商强制销售保险等,可以选择请求消委组织调解、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与汽车经销商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四川有困难,找问政四川。如果您在四川遇到了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请登录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或拨打民情热线(028-86968696)留言反映、求助或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平台的互动联系作用及舆论监督功能,第一时间传递民声,推动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态度。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