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出台,非遗工坊最高可获奖补20万元

2022-05-20 18:45:5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裴蕾

四川在线记者 成博

近日,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非遗工坊从场地、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应享受的12条政策,以及认定程序、部门职能职责等。《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非遗工坊”是指在四川境内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近就业,经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

本次《办法》的出台,旨在引导鼓励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2017年以来,文旅部、国家扶贫开发局连续两次发文,在全国部署开展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工作,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和文化扶贫事业的新路径。

《办法》规定,经认定的非遗工坊,经培育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可向县级相关部门申请享受一次性奖补20万元;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可享受就业帮扶车间优惠扶持政策;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可申请享受5万元一次性奖补;符合条件的推选为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遗研学基地。

目前,全省各地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建立的非遗工坊或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达上千家,在有效保护非遗项目的同时,解决了就业,促进了增收,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文旅厅和省扶贫开发局命名了泸州市马嘶苗族乡建新茶等50家工坊为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享受税收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

下一步,四川还将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旅强省等国家、省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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