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事关夏秋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2022-05-23 20:35: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昕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夏季到来,各地进入汛期,温度高、湿度大,食品易受到苍蝇、昆虫等交叉污染,细菌大量繁殖易导致食品腐败变质。同时野生蘑菇大量生长,野果野菜数量繁多,误采误食易引发食源性疾病。为避免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23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一、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预防。尽可能防止洪水、积水进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受灾严重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正常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和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确保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经营要求。

(二)严格清理库存。定期清理库存商品,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杜绝使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食材要采用密封冷冻冷藏保存。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合理计划购进食品及原料,在放假前及时将剩余食品及原料、各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清退处理,确保暑假期间“零库存”。

(三)严格食材采购。要在资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食材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和进口冷链食品;严禁经营有毒野生蘑菇、野生鱼、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对猪肉及制品“两证”“非洲猪瘟阴性证明”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采购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及原料。

(四)严格加工制作。要对食物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注意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经营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且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工用具;生肉不宜用水龙头直接冲洗,防止溅洒污染其他食物。

(五)注重安全生产。应加强用电、用气管理,防止发生从业人员触电、煤气中毒事件及火灾事件发生;使用醇基燃料的,要按照相关要求,专具存放、专人管理、着色区分,防止发生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要加强亚硝酸盐管理,餐饮服务环节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防止发生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六)倡导文明就餐。树立餐桌文明新风尚,普及健康生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推行“分餐制”,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积极劝导就餐人员使用。应认真落实制止食品浪费的工作举措,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应积极倡导文明点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鼓励顾客把剩菜打包带走。

二、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一)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污染食品,防止蚊蝇孳生。

(二)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盛放,冷冻冷藏保存;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菜刀、砧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保洁。

(三)烧熟煮透。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海产品。

(四)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注意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

(五)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不捕捞和购买野生鱼,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反映;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就医,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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