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实施意见 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2022-07-07 20:58: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记者7月7日获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标,聚焦推动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日前四川省司法厅、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

“社区矫正机构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影响开展调查评估时,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排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家庭重大变故、经济纠纷、严重情感纠纷、异常社会交往等情况或者线索的,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司法所报告……”《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事项和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协助开展调查评估、选派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排查走访、协助做好教育帮扶和公益活动以及依法应当协助的其他工作。

《实施意见》还就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加强机制建设,推动将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建设内容,列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范围。其次,加强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高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此外,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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