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538万低收入人口开展监测预警 落实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

2022-07-21 11:29: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诗侠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刘春华 李丹 摄影 肖雨杨

7月21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现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郑中友介绍了困难群众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的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主要分为5类

《实施意见》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主要是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5类。

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是由民政部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特殊群体,目前此3类人员全省约有450余万人。此前,民政厅会同13个省直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第4类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认定就按照该规范性文件执行。

“关于第5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我们将尽快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会同省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具体办法。”郑中友表示,将综合考虑患者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以及我省医疗救助资金负担能力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认定条件,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获得医疗救助。

538万低收入人口已纳入监测范围

郑中友告诉记者,民政部门正积极开展监测预警。拓展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支撑平台信息共享功能,依托省级支撑平台推动市(州)建成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并在县(市、区)全面推广应用,形成纵向省市县联通、横向相关部门共享的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对监测预警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针对性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或慈善力量帮扶。目前全省已将538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

同时,民政部门定期归集、比对医疗保障部门提供的医疗支出较大居民预警数据,开展线下走访核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引导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因支出较大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陷入暂时性困难的,按程序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郑中友说:“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增强信息共享力度,努力实现救助与医保相关数据信息实时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配合各类对象高效及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和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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