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探招丨极速审批上路,如何为四川项目审批“提速”

2022-08-08 19:58:5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王成栋

“现在加快进度合理又合规了!” 8月1日傍晚,《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刚刚对外公布,内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詹财荣赶紧组织召开了线上会议,要求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全面提速。

不只是内江。自7月底以来,四川借鉴东部沿海地区极速审批模式,省级层面接连出台项目审批提速的政策措施,透露出鲜明的信号。那么,加快项目审批考量是什么?如何加快项目审批?在加快审批的过程中,又该如何在提速的过程中不超程序、不降门槛?

【快的考量】

助推冲刺年度目标任务,倒逼改善营商环境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认为,给项目审批提速,既有着眼当前拼经济、稳增长的考量,又有着眼未来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布局。

先看当前。

此前,省委工作会议提出,要主动对标对表全年目标任务,不遗余力、不留余地,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争取全省经济发展达到较好水平。

“在当前形势下,抓项目促投资这个稳增长的‘牛鼻子’更加名副其实。”省社科院研究员盛毅注意到一组数据:2022年上半年,全省GDP增速为2.8%,而同期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1%,“投资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在盛毅看来,在经济遭遇超预期因素背景下,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是稳增长见效最快的方式。因此,要想冲刺年度目标任务,必须推动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在建项目提速增量、竣工项目投产达效,以尽快形成更多投资量实物量。

有目标任务的压力,也有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的考量。今年,国家层面明确,适度超前部署5G基站、大数据等新基建项目以及水利、能源等其他领域项目。“这个政策窗口期转瞬即逝,必须要牢牢抓住,上马一批支撑性的项目落地。”广元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坦言,抓机遇的要诀之一便是“快”。

再看未来。

“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本身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资阳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极速审批上路后,政府部门为提高速度将会强化对接与服务,且诸多不必要的手续将会得到简化,实现了“少跑路、少等待”。在前述负责人看来,极速审批进一步倒逼了职能部门提升服务意识,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快的方式】

不仅“三步并作一步跑”,还要减少“折返跑”、事急从快

接下来,四川到底如何实现极速审批?

记者注意到,根据《办法》及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省级优化项目审批政策,提速的方式有三:优化流程、减少“折返跑”、事急从快。

流程有哪些优化?以政府投资的项目为例,《办法》提及,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和房屋建筑类改扩建项目,可以直接审批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项审批合并为一项。

“一来一回,至少减少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类似“三步并作一步走”的方式为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建成、早投产”打下了基础。

避免“折返跑”,体现在尊重上位规划和应急两大方面。

如何尊重上位规划?《办法》提出,对纳入本级及以上政府审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替代项目建议书)。

参与过诸多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中科院院士崔鹏坦言,能够纳入前述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已在规划编制时进行过高规格的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论证。

应急,体现在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上。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川内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在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取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通过集中会审等方式并联办理审批手续。

【快的质量】

超常规不超程序,提速度不降管理

加快项目审批,是否会影响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提速不等于放松对项目的监管,更不等于相关红线消失。”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是《办法》还是省级层面出台一系列的优化项目审批政策,都在强调两个原则:超常规不超程序;提速度不降管理。换言之,提速只是针对充分论证、必要性高和符合条件的项目,但绝对没有“降低质量门槛”。

何为不超程序?

“新的规则只是把一些能合并的手续合并了,而不是不要了。”泸州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无论是尊重上位规划还是千万元以下项目“三步并作一步走”,都没有删减项目审批中必要的手续和环节。

不放松管理,体现在四川在项目审批提速的同时,还确保了对既有的项目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照单全收、严格执行”。

盛毅注意到,近期四川省级出台的相关项目提速措施中,均重点强调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对政策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还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管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此言非虚。记者注意到,《办法》提出,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批准等14种行为,除责令改正外,还要求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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