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8月23日,记者从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日前,该支队对一起因随意丢烟头引发火灾的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将违法线索移送至了公安部门,事故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8月7日,广安市邻水县九龙镇辖区村民谭某随手丢下一枚烟头,引燃周边草木导致火灾。广安消防邻水大队通过对火灾现场实地勘查、调查取证、询问笔录、事故鉴定、集体议案等方式,还原了事故经过。据调查,此次火灾中10棵桂花树被烧毁,经济损失约1.25万元,无人员伤亡。
广安消防邻水大队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取证。广安消防供图
针对桂花树被烧毁一事,谭某与火灾受损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将在2023年立春前购买10棵桂花树栽种在损坏桂花树的原位置上,并且要保证栽种存活。
因谭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广安消防将该案移交至邻水县公安局,邻水县公安局依法向谭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消防部门提醒:当前各地山火频发,高温干燥天气仍将持续,而烟头表面温度高达200—300℃,极易引发火灾,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杜绝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加强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燃”,才能营造安全、绿色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