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丨成都出台10条惠企措施 放宽企业登记注册申报期限、阶段减免收费

2022-10-03 16:01: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诗侠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惠企力度,加快经济恢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加大助企惠企力度加快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支持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疫情封控期不计入市场主体提交申请的法定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许可证到期后无法及时办理延续、换发等申请的,疫情封控期不计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不含连锁总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证有效期,证件有效期在原有基础上顺延。

在审批服务上,《措施》明确,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帮办代办”,引导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寄递办、政银合作办等实现“审批不见面”的同时,大力推行容缺办理。“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仅缺少非关键性材料或存在缺陷、瑕疵的,在申请人作出承诺限期补齐补正后,登记审批机关可先行受理。”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措施》还明确,阶段减免市场监管所涉费用,包括202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涉企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技术服务费下调30%;成都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检测样品按照不高于核定检验收费价格50%收费等。对于可能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省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

《措施》明确推进“有温度”的执法。对非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不予行政处罚或“首违不罚”,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优化市场主体网上在线信用修复服务,将首次逾期未年报的企业纳入“首违不罚”清单,暂不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予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主动开展行政提醒服务,信用修复政策送上门,点对点提示逾期未年报企业及时补报年报、履行信息公示义务,避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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