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29.9元领取100元话费券?点开链接才发现动辄需要支付上千元的话费才能享受所谓优惠。这是近期南宁消费者马先生遇到的糟心事。
这样“画饼式”的消费陷阱屡见不鲜,比如,百元买华为手机、砍价拿苹果电脑、远低市场价抢购知名白酒……各种平台通过营销活动吸引流量和用户,实则并非诚心卖货,而是为了窃取用户信息或达到其他目的。如此令人深恶痛绝的广告营销之所以得逞,归根结底,是利用了消费者“占便宜”的心理。
事实上,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宣传信息发布有着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然而,即使有法律法规规定,部分平台和商家作为虚假信息传播的“介质”,仍抱着侥幸心理。有的商家故意模糊活动的细则及优惠条件,明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却不惜“以身试法”;有的平台为了流量,对违法违规宣传“视而不见”,屡屡越过红线。
杜绝此类现象,应多方发力。商家应明确态度,成为良性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规则的破坏者;消费者在遇到此类“画饼式”营销的时候,应该“擦亮眼睛”,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杜绝为此类营销提供土壤;内容发布平台,应该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从信息发布的源头杜绝此类信息泛滥;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畅通维权渠道,让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