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长”牵手“田长”,破解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

2022-11-21 20:45: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11月21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情况通气会上获悉,2021年5月以来,两部门联合开展了历时8个月的土地类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期间,检察机关共提出个案、类案、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7份,有效解决土地类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难问题,促进了耕地保护“利剑”作用的发挥。

一直以来,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是行政执行体系的重难点,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往往仅停留在各种法律程序和法律文书的“留痕”,“程序空转”“纸面没收”等问题较为突出。通过两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专项活动,明确职责相互协作配合,促进了检察权、行政权同向发力,共同破解土地执法查处行政非诉执行难题。

情况通气会对10件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就包含“执行难”案例。某县村民刘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1.07亩建设家具厂。2019年7月5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县自规局”)下发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决定,刘某某一直未履行。案件原本裁定由县自规局强制执行,但县自规局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案件执行一时遭遇“梗阻”。后经检察机关介入审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最终法院裁定,将涉案行政处罚决定改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县自规局协助。目前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土地恢复了原状。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重点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等方面加强协作。“要遏制住新增违法行为的发生,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要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占用耕地的成本远远大于违法获取的利益,彻底打消其违法占用耕地的念头。”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正在研究制定我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部分),今后违法者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成本将大幅度提升。举例来看,原来违法占用土地1亩,按照最高罚款限额每平方米30元计算,最高罚款约2万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后,最高罚款限额将是每平方米1000元,违法占用1亩最高可罚66.7万元,约是原来的3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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