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年违法犯罪66起!宜宾曹培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2022-11-26 21:29: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昕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殷鹏

11月26日,记者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25日上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培均等4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内被告人曹培均及其组织成员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66起违法犯罪行为,在宜宾市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违法犯罪事实,被告人曹培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虚开发票罪等罪,与前罪故意伤害罪尚未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的附加刑。对涉案财产全部依法作出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3年起,曹培均纠集网罗吸毒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扩充势力,通过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方法,攫取不法利益。先后通过在宜宾市开办多家砖厂,扩充经济实力,动辄施暴行凶,逐步形成恶名。

2004年5月后,曹培均先后在宜宾市、云南省、贵州省等地开办砖厂、建材厂等多家实体。为攫取暴利,曹培均还组建了宜宾市、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砖瓦协会,利诱或强迫当地砖厂加入协会,非法垄断了宜宾市砖瓦市场,破坏了正常的砖瓦市场秩序。为进一步攫取不法利益,2014年,曹培均又采用相同模式,先后在南溪、江安等地组建砖瓦联营公司等,成立砖巡队,垄断、控制市场。

同时,曹培均继续采取高薪笼络、利益引诱等方式,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网罗进砖瓦协会、联营公司等,采取论功行赏、奖惩并用的手段进行管理,形成了以曹培均为组织者、领导者,曹洪平、代小平、叶明久、支胜鸿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员稳定,人数众多,结构严密,层级分明,通过公司化运作,以暴力、威胁为后盾,对抗公权,打击竞争对手,“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为组织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保障。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内,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妨害作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虚开发票等66起违法犯罪行为,在宜宾市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