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丨今年春节成都等地能否燃放烟花?多地通过问政四川回应

2023-01-05 18:02: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以前小时候每到过年满街都是放烟花爆竹的,现在过年街上冷冷清清,为什么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了?”“希望乡镇上可以允许过年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让大家过一个愉快有年味儿的新年。”春节临近,有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咨询春节燃放烟花问题,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及成都、达州、泸州、广安、内江等地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进行了回复。

成都举行的一场电子烟花秀。资料图片(何海洋 摄)

成都:

 

五城区等多个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问政四川平台网友关于烟花燃放的部分咨询留言。

有成都网友建言,春节作为传统节日,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多少失去了一点年味,能否在远离居民区的空旷区限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成都市公安局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回复表示,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区域能否放烟花呢?记者注意到,目前成都多个区(市县)已经颁布相关通告——

 

大邑:

2022年12月21日,成都大邑公安官微转发《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大邑县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强调从2023年1月1日起大邑县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崇州:

根据2022年崇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崇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表示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崇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金堂:

金堂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全县范围内任何单位或者各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邛崃:

邛崃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邛崃市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布自2022年12月21日起,邛崃市行政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该通告有效期5年。

 

简阳: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简阳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成都市公安局还强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达州:

 

城区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达州网友建言:“这是一种传统的习俗,以前每年那个时候万人空巷,非常热闹,点燃的不仅是烟花也是人们对来年生活的热情和希望。”

 

达州市治安管理支队对此回复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自2001年起到2019年,该市一直实行春节期间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但是随着达州城市的发展扩大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基于提升城市安全、环保水平的考虑,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在城区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策。希望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安宁祥和的节日氛围,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生活。

泸州:

 

主城区暂不开放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规定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希望我市也可以采取相类似的管理办法,毕竟今年情况特殊,广大人民群众都希望喜庆喜庆。”泸州网友建议。

 

对此,泸州市公安局回复表示,2019年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传发﹝2019﹞4号),将该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列为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21年12月25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函》(川污防坚办﹝2021﹞43号)以及当日全省重污染应急响应视频调度会,要求该市持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加强燃放管控。因此,目前该市主城区暂不开放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广安:

 

在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全域内及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主城区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广安市广安区能否恢复大年三十在思源广场放烟花的传统?”有多位网友建议。

 

对此,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回复表示,该局高度重视网友的期盼和建议,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反映的情况进行专门研究讨论。答复如下——

当前,全国各地为倡导文明新风,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营造健康、温馨、祥和、舒适的人居环境,不同程度不同范围不同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全域内及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主城区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内江:

 

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内江市公安局回复表示,2022年11月18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内府规【2022】3号)已发布:该市辖区内采取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也得到了广大市民也积极响应,希望网友积极加入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移风易俗,过个愉快的春节!

 

2020年1月春节期间,随着新年钟声的敲响,位于大渡河畔的石棉县新民乡海尔集镇放起鞭炮烟花。川观新闻资料图片

 

为何多地禁放?相关部门和区域解释:

 

四川盆地大气环境容量先天不足 禁放出于环保、安全考虑

 

禁放烟花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记者梳理发现,相关部门和市州是出于安全、环保的原因,推出相关政策。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通过问政四川平台表示,由于四川盆地特殊的地貌特征,相较于其他省(市、区),大气环境容量先天不足,扩散条件较差,烟花爆竹燃放排放的污染物积累快,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清除。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表示,从近年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看,烟花爆竹燃放会明显加重空气污染,严重时将形成重污染天。以2021年春节为例,因烟花爆竹燃放,四川省内17个县(市、区)短时间内细颗粒物(PM2.5)浓度快速上升,出现了PM2.5小时浓度爆表(小时PM2.5浓度超过500微克每立方米),5个市出现重度污染天(日均PM2.5浓度超过150微克每立方米,全年共15个重度污染天,烟花爆竹燃放占三分之一)。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统计的数据也应证了这一问题:广安区未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前,2021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该市轻度污染56小时,中度污染8小时,重度污染11小时,严重污染3小时,空气质量优良率仅为82.1%,严重污染大气环境;2022年广安区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后,2022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我市轻度污染15小时,中度污染5小时,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8%,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PM2.5均值降低到40.6微克每立方米,环境改善非常明显。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烧的时候会释放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气体,随之而来的还有大量的化学烟雾和粉尘。这些都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进一步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表示。

内江市公安局在回复中,也提及了对安全因素的考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害。近年来,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造成的环境污染等已逐渐成为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市政府做出在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是依据相关法规和国家发展要求做出的,也是为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满足大多数群众需要,努力保护生活环境的一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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