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事丨寻找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活动启动!

2023-03-24 21:57: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他们行走在田间地头

穿梭在大街小巷

他们默默无闻却又责任重大

他们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

他们诠释着善治之美……

 

 

在平凡中发现感动

在朴素中发现最美

重温“最美的瞬间”

凝聚前行的力量

 

为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促进我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高质量开展,近日,由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指导,四川日报主办的寻找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活动正式启动。

 

让我们一起寻找身边的最美“法律明白人”↓↓↓

 

 

活动组织

(一)指导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二)主办单位

四川日报社

 

申报标准

(一)参与对象

按照《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认定的四川“法律明白人”。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治素养,无违法违纪情况,能主动带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工作,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宣传法律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为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4.已被认定为四川省“法律明白人”,由县(市、区)司法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获得“法律明白人”证书及徽章。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该个人在5年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2)该个人所在村(社区)5年内,两委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

(3)该个人所在村(社区)5年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恶性事件、重大环境责任事故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

(4)其他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

 

活动报名

(一)社会公众、各地各部门均可进行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报名网址:

https://topic.scol.com.cn/2022/22gzshb/ 

 

或点击海报即可报名

(二)报名资料:申报人员事迹视频材料(2—3条、每条时长2—3分钟;需包含1条本人讲述的个人基本情况,不少于1条工作场景展现;视频需为横屏制作、输出格式为MP4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280*800);工作照(不少于3张,不小于2M);证件照(蓝底,不小于1M);事迹文字材料(不少于500字)。

 

奖项设置

 

 

活动将通过初审、终审、采访挖掘等环节,选树出10名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和10名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提名奖。最终由指导单位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主办单位将搭建网络展示平台,对本届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和提名奖人选事迹进行展示。

其他事项

 

(一)各项申报资料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均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二)申报人员在报送资料后,即视为许可活动组织者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资料。

(三)在活动过程中,出现指导单位、主办单位自行掌握或群众举报相关候选人员存在不适合作为最美“法律明白人”情形的,一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或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提名奖的,撤销称号。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川观新闻所有

策划:王小玲 刘若辰

主创:兰楠 张剑

运营:陈丽霏 江南

技术:唐欣艳

美编:王玉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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