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川特色 解决现实问题 《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

2023-07-24 22:29: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新的部署。

推动地方立法是抓好贯彻落实的有力举措。7月24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受省政府委托,四川省教育厅厅长余孝其对条例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1991年制定的《四川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存在诸多不一致,也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新制定一部涵盖职业教育发展体系、规范和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迫在眉睫。

规范管理

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共8章68条,包括总则、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

条例草案明确了职业教育方向、地位和体系。为着力解决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问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明确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为解决职业教育质量不高的现实问题,条例草案明确,从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强办学保障;从教职工配备、教师培养、兼职教师聘用、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等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加强专业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材课程开发、数字化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共同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

着力解决管理乱象,是条例草案的一大重点。条例草案明确,职业学校应当依法治校和规范办学,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明确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明确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学生实习权利保障、禁止行为等。

破解难题

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破解产教融合不深、校企合作难的问题,明确政府加强统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明确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明确建立全省统一的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校企合作对接;明确校企合作收入可参与绩效分配,多管齐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深度合作。

在推动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为着力解决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的问题,条例草案明确,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发展区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需要的专业;明确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返乡创业就业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明确加强对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及盆周山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扶持。

“条例草案符合我省工作实际,将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固化上升为法律规范,突出了四川特色,同时,聚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热点难点,着力解决办学条件、师资培养培训、产教融合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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