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婷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是助推农业现代化的必要举措。建议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在9月26日闭幕的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民革四川省委会建言。
四川自2017年起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并于2022年启动新一轮试点工作。民革四川省委会调研结果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省试点地区共遴选培育试点对象3454名,户均经营土地规模超过80亩,收入超过25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生力军。
但调研同时发现,当前四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面临培育对象相对单一、培训体系较为单薄、经费保障不足、扶持政策不够精准等问题,比如目前的培育对象中80%以上为传统从业农民,对有志回乡创业的城市青年、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吸纳不足;培训内容以传统农业技术为主,较少涉及数字农业、网络销售、品牌塑造等方面,大班集中教学的培训方式也缺乏针对性;奖补激励、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方面政策兑现较慢等。
民革四川省委会认为,培育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改变当前状态:
一是精确选定培育对象。要矫正对农民的传统认知,跳出“农圈”选育人才,将那些愿意或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非农户口”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要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资料库,全面系统考察培育对象的生产意愿、产业基础、技能素质、带动作用,科学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还可以通过择优评选表彰、吸收进“两代表一委员”行列等措施,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是精心完善培训体系。应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常态化普惠式培训,使培育内容与“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农村电商、数字农业、生态农业等相适应,提升学员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培训过程的质量监督,建立实时动态、多元参与的考核机制,定期考核培育效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防止和避免当前存在的“短平快”“走过场”培育等问题,确保培育取得实效。
三是精细开展服务保障。针对调研发现的新型职业农民跟踪服务和政策落实等工作滞后问题,民革四川省委会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社会保险、农业补贴、数字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进一步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持续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研究推出“职业农民贷”等新型信贷产品,健全金融服务。此外,对于学员参训后的发展情况,也应从生产、营销、管理等方面持续给予关注,通过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与农技专家、乡镇干部、村社干部的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长效跟踪服务,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