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9月27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这是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同时施行。
两部条例的出台,将推动安宁河流域由“分治”向“共治”转变,治理标准由“一域两标”向“一域一标”转变,保护主体由市州“独唱”向市州“合唱”转变,治理方式由单一治理向依法综合治理转变,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打造“天府第二粮仓”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