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一辆救护车在未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并闯红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撞翻。事故发生后,溆浦县交警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处理。根据现场调查勘察,交警认定救护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此,救护车司机表示不理解,认为自己驾驶的是特种车辆,有一定的优先道路通行权,可以不受行驶路线和信号灯的限制。但是,交警认为事发当时,救护车并未在执行紧急任务中,且未确保安全通行。因此,发生事故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救护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有优先通行权?享有优先通行权是否等于免责特权?11月5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了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救护车什么情况可以享有优先通行权?
执行紧急任务、确保安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车辆的优先通行权。”胡磊介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优先通行权是法律授予某些道路使用人以优先通行的权利,而限制他方同时使用道路或者要求他方承担避让的义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大家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优先通行权是一种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不会受到处罚的权利,以及周围车辆和行人应尽避让义务。”胡磊说,但是根据上述法律, 救护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有两项前提条件,分别是“执行紧急任务”“确保安全”。只有在两项前提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享有优先通行权是否等于免责特权?
不是!
胡磊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享有优先通行权的一方不得以享有优先通行权为由,对其不当行为的损害后果主张免责。“这句话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不能以优先通行权为理由来进行免责。”
胡磊进一步解释,以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为例,如果因为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并不能因为享有优先通行权而绝对免责,依然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只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其责任而已。”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救护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比较轻微的,交警一般会在快速处理后予以放行;若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就算是救护车也会被进行扣车处理。“当然,如果事发时救护车确实有着非常紧急的任务,又无法或来不及调派另一辆车前来接应,那么救护车驾驶员必须做好固定现场、拍照保留证据等工作后,才能继续执行任务。”胡磊说。
至于没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胡磊认为那就与普通的车辆一样,不能享有道路的优先通行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救护车的过错导致的事故,那救护车就和普通车辆一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