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在省人大常委会此前开展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相关部门‘单打独斗’执法的情况较为常见,省政府在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方面有什么具体考虑?”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梁伟华率先提问。
“省政府将健全完善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物业及业主等各方面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工作格局,将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省委常委、副省长普布顿珠率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到会应询,并首先回答询问。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今年10月16日,成都一小区内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成为常委会委员关注的焦点。“公安部门如何依法管理违法养犬行为,如何指导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加强小区犬只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晓明格外关心。
公安厅副厅长王雄坦言,当前犬只管理方面还存在包括法律缺位、部门职责不清、对犬只危害认知不足等短板问题,公安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养犬执法工作,集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养犬乱象,推动各社区整合网格员、社区或业主(物业)委员会、保安门卫、小区院落自治成员等社会力量纠正不文明养犬问题。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便民服务。“公安厅已将犬只管理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实现‘一网通办’,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州)上线运行了各类APP或公众号小程序等,方便群众在线办理犬只登记业务。”
对“如何防范业主信息泄露”的询问,王雄表示,将继续通过强化主动主导、网络监管、日常监督、打击整治和宣传引导,确保居民个人信息安全。“对于小区安防系统应用,公安机关将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督促运营主体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居民个人信息采集、管理、应用合法合规。对利用小区安防系统恶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侵入控制买卖网络摄像头偷窥权限、网上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业乱象,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打击。”
问出百姓心声,答出责任担当。
执法检查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了解到,条例去年5月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涉物业管理纠纷案件28713件,通过相关法院积极调解,撤诉22092件,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成效显著,但也存在部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法院诉前调解,激化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法院如何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高效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吕华问。
对此,省法院常务副院长秦海表示,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研究制定省级层面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指导意见,共建联动联调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前置机制,积极引入、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诉前解纷力量;健全示范引导机制,推广“诉前示范调+诉中示范审”批量解纷方法,定期发布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事例;健全速裁机制,提高小额诉讼适用率,研究制定物业纠纷要素式审判指引,加大对条例的适用力度和范围。
“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小而散’的现象突出,每家物业服务企业平均管理3个物业项目;缺乏本土品牌企业、龙头企业引领;物业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离广大群众对美好物业服务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住建部门在培育本土物业服务品牌企业、龙头企业和推动我省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何举措?”赖淑芳委员对此非常关注。
“我厅将健全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在今年已出台的住宅、商业、产业园区等18项物业服务标准基础上,再出台老旧小区物业和智慧物业等标准,形成满足行业发展要求的标准化体系。同时,加大物业服务业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将物业服务纳入省委省政府‘4+6’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等,支持物业企业品牌建设、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田文表示,将持续深化川渝两地物业领域合作交流,积极推进品牌物业、优秀服务人等互认,鼓励和支持两地物业企业跨区域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川渝物业协作新模式,不断提升两地物业企业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