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丨怂恿他人自杀是否触犯法律?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2023-12-03 18:22: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近日,四川绵阳市江油公安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欲跳河轻生。民警正在劝说时,一名路过的男子却在路边起哄:“有人跳河了!从中间跳啊,试一下嘛,年轻娃儿怕什么……”

民警怒斥这名起哄男子的行为并让他赶紧走,但女子听到有人起哄后受到刺激,当即就跳河。所幸被民警一把救下,未发生不幸。11月30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起哄的男子已经被行政处罚。

类似怂恿他人自杀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会面临怎样的处罚?12月3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了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天,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是否可能触犯法律?

一般情况只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

其实,类似怂恿他人自杀的行为近年来屡有发生。今年6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某小区一男子站在楼顶欲轻生,推电动车路过的一名大爷对着楼顶男子喊骂:“跳,你不跳不是人。”目击者称,轻生男子抓头哭泣了很久,最终跳楼身亡。

2020年12月,河南省邓州市一女子在某跨河大桥欲投河自尽,围观者喊“你倒是跳啊”,并拍摄视频在网上发布。所幸,女子跳河后被成功救起。

吴天告诉记者,一般情况,起哄者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怂恿者恶语相加直接推动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情节严重的,那起哄者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吴天进一步解释,从行政责任角度,对于起哄寻乐、怂恿他人自杀等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滋事行为,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从民事侵权责任角度,起哄怂恿者的言行对意欲自杀者起到了推波助澜、强化自杀决心,伤害自杀者亲属的作用,可以理解为一种侵权行为,自杀者亲属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

至于刑事责任方面,一般情况下教唆他人自杀很难被认定为犯罪,因为在司法实践中论证起哄怂恿者的教唆自杀言论和当事人自杀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非常困难。根据公开报道的案例,很多自杀者是一开始就有自杀决意的。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一种情况是,教唆者与被教唆人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如夫妻之间),一方唆使本无自杀念头的另一方自杀,或者一方意图自杀,另一方怂恿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另一种情况是,唆使无行为能力的人自杀,也要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吴天说,在前述两种情况下,教唆自杀就不是简单地怂恿他人,而是指在他人无自杀意图下,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自杀的意图,还通过刺激、挑拨、煽动等教唆行为,引起他人产生自杀欲望,最终导致他人自杀身亡的后果的行为。“若前述要素都具备,该行为构成犯罪的,那就可能触犯刑法,涉嫌犯罪。”

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轻则行政拘留、罚款,重则判刑

吴天告诉记者,根据前文所述,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将会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自杀者的亲属到法院起诉,那怂恿者还可能将面临精神损失费等费用的赔偿。

若相关机构查明怂恿者涉嫌教唆他人自杀,在特定关系或特定情形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涉嫌故意杀人罪,而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刑期要根据具体的量刑情节确定。” 吴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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