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不住养老院,爹妈说了算

2023-12-28 18:16:33来源:文摘周报编辑:蒋华

最近,上海94岁高龄的孙先生,靠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一场调解,实现入住养老院的心愿。

孙先生有两儿两女,小儿子去年过世了。前些日子,孙先生想要入住养老院,但他的养老金无法全额支付护理费,需要子女贴补1000多元。这时,大儿子对父亲的要求坚决反对。大儿子这样做,其实针对的是父亲的再婚妻子林阿婆。主要是两位老人再婚后,关于一些房产的分配问题,让父子冲突变得更加复杂。

孙先生为了住进养老院,向街道司法所提出求助。对于孙先生大儿子的态度,调解员和律师都表示,赡养是子女义务,不能与任何财产挂钩。“老人有决定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作为子女应该尊重老人的意愿”。后来,林阿婆表示愿意放弃孙先生的房屋产权和存款,只要求如果孙先生入住养老院,她有探视的权利。调解取得成功,孙先生如愿入住福利院,不足的费用由大儿子来出。

世上的事总有截然相反的一面。前些日子,重庆一位88岁的陈老伯面对镜头抱怨,住在养老院睡不好觉吃不好饭,“我们都不愿意住,但是女儿又强迫我们住”。

陈老伯说,自己每个月有7000元退休工资,老伴每月有5000多元,住进养老院后所有财产都给了女儿。现在,他们不想再住养老院,也可以不去女儿家住,在外面租套房子,请个保姆。对此,陈老伯的女儿不同意。女儿表示,自己是独生子女,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孩子,两个老人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症,一个坐在轮椅上,她根本照顾不过来,住在养老院是最好的选择。

对于陈老伯的情况,有律师表示,陈大爷虽然腿脚不便,但依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女儿无权决定父母必须在养老院。对此,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易轶律师表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需要尊重老人的意愿妥善地赡养,而不是强迫性地赡养。父母和子女对赡养方式有不同意见,应该如何处理?易轶表示,要找到产生不同意见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双方的需求点是什么,多换位思考,互相谅解。

(据快乐老人报 刘祺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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