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告丨四川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四川现代化建设

2024-01-24 00:05: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1月23日下午,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麟作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四川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四川现代化建设。

此次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委员们最关心关注的话题有哪些?在这一年里的四川检察工作,哪些能让代表委员们点赞,又有哪些值得进一步努力?会议结束后,记者邀请到四位嘉宾,谈谈他们如何“读报告”。

解读嘉宾:

四川省人大代表、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尹鹤鸣

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凊

四川省政协委员、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岳凡宋

四川省政协委员、德阳市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 康琼

关键词:为大局服务

报告点击:为大局服务,助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努力推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岳凡宋: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在今年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系列举措卓有成效。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上所体现的创新和担当。特别是省检察院会同省监委、省法院建立的省级层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工作机制,对办理贪腐案件,进一步实现教育和震慑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是检察机关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生动体现。

尹鹤鸣:我对检察机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感受十分深刻。如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检察机关采取的相关措施,有利于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帮助148家涉案企业“活下来”“经营好”,对助力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积极贡献。

此外,检察机关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法治屏障上应当持续发力。希望下一步更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关键词:公益诉讼制度价值

报告点击: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注重彰显独特制度价值。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传统法定领域,3900个公益受损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解决,788个通过起诉得到解决。在新增的英雄烈士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10个法定领域,立案2530件。

康琼:公益诉讼具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功能。尤其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为守护美好生态环境提供了可靠法治保障,展示出越来越旺盛的生命力。

因此,无论是站在社会公平公正的立场,还是从提高效率的角度,公益诉讼制度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内涵,因为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达到公正和效率兼顾的目标。建议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宣传示范作用,丰富宣传形式,延展公益诉讼的社会效益。

尹鹤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治理,守护公共利益,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0月,最高检制发了《关于在部分省区市试点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实现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更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希望省检察院能够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推动该项工作走深走实。

关键词:倾情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报告点击: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推动家暴、医疗美容等问题治理,维护女性权益和尊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让老年人、残障人士出行无碍。

岳凡宋:在我看来,平等保护与“特定群体”保护之间并不矛盾,他们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平等保护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等因素而有所偏颇或歧视。特定群体保护则是指在平等保护的基础上,对特定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护,以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强调“倾情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主要是指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护。这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司法理念,即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人权,注重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和正义。

李凊:检察机关所倾情保护的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涉及老年人、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在平等保护公民权益的基本原则下,对这部分群体权益的特别保护和救助,能够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彰显法治的温情,法、理、情的融合和有机统一,更能促使社会和谐,体现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关键词:为法治担当

报告点击:为法治担当,依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体系,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

康琼:“为法治担当”,指的是检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作为法律监督职能职责。

为此,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新路径和新方法,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治理体系。

李凊:“为法治担当”这一履职理念,正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的呼应和落实。新时代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质效提出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职责,不断拓展监督领域,更新监督手段,提升自身素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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