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评论 | 公交车上售卖纪念品要把握好度

2024-04-28 15:59: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曾东平

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立峰

近日,有网友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有人在成都408路公交车行车期间推销旅游纪念品。经记者采访,最终确认为成都文旅公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自己运营的线路上合法售卖商品。

公交车属于公共场所,在公交车上售卖商品,引发部分乘客反感,应该说是乘客正常的诉求表达。公共交通上,不同乘客有不同的需求,有的乘客希望不被推销叫卖声打扰,有的可能觉得车上推销给自己提供了购买纪念品的便利。

多年来,城市公交很少见到有专职人员售卖商品。成都408路公交是旅游公交专线车,正如有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文旅公交公司有权在自己运营的线路上售卖公司产品,并未侵害乘客合法权益,但同时要保障乘客享受平静旅程的基本权利。

可见,虽然旅游公司有权经营,但公交车并非像其他经营场所那样,它兼具了一部分社会属性,游客购买了车票也有权在车上享受平静的旅程。这就需要把握好一个度。

首先,要做好提前告知、提前沟通的工作。例如,在公交站台上提前给予醒目提示,此线路为旅游公司运营的旅游线路,将在路途中售卖商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其次,要对公交车上售卖纪念品行为进行规范,从乘客享受平静旅程、不被过度打扰的前提下,做好推销人员的专业培训,控制好售卖时长、频率等,同时提供退换货流程和便捷的投诉途径,确保乘客权利受到尊重,乘车体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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