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俊伶
林业规模化运营对于促进林业增效、农户增收有着重要意义,随着集体林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单家独户怎么办”等诸多具体的问题成为农户在进行林权流转时经常面临的疑问。
5月30日,由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印发修订的《成都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成都林权有序流转注入活力。
《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包含总则、流转方式与范围、流转管理、流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流转支持政策措施、相关责任、附则等内容。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办法》,重点在提升林权有序流转以及促进林地资源有效利用方面进行了重点强化。
过去,由于林权流转存在时间长、签订合同不规范、流转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容易导致林业生产发展困难、经营流转纠纷调解难、农民合法利益没有得到及时保障等情形。新修订的《办法》将进一步明确林权流转方式与范围、流转合同管理要求、流转双方义务与权利等,预防和减少成都林权流转经营纠纷问题,“有利于规范流转秩序,从源头上减少林权纠纷,推动林区稳定和社会和谐。”上述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健全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办法》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根据《办法》,按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的原则,引导林权交易进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平台,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上的集体统一经营或委托集体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必须进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其他确权到户的林权流转,引导、鼓励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引导林权进行规范、有序流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资源的保护利用。
此外,对进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取得交易鉴证书的,《办法》提出不收取出让方交易服务费,有利于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上述负责人透露,强化政策引领以外,近年来,成都正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落实8000余万元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试点、产业园区建设、林业生态保护、林业贷款贴息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