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评论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需全链条长效治理

2024-06-05 18:03: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立峰

不戴头盔要罚款、不得手持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驶入人行道……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在规范非机动车驾驶行为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监管。

这些年,由于行驶速度过快、制动性能较差、违章行驶、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偏低、违规成本低等主、客观原因,非机动车事故频发,因非机动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不断攀升。今年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数据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经达到4亿辆,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5万起,同比上升12.1%。2024年一季度,同类火灾更是发生6532起,同比上升9.1%。显然,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已迫在眉睫。

所谓全链条整治,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迅猛发展,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群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已不再是单纯的交通工具,更是一种谋生工具,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社会性管理问题。因此,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整治,不只靠几次夜查行动,也不能走“放任发展—问题暴发—集中整治”的老路子,需要建立起一套长效机制,做好长效治理。

如何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长效治理?关键是要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存量上,一方面,对于存量电动自行车,要提供合理有效的存放和充电解决方案,通过消费品升级换代行动等加快淘汰安全隐患大的产品。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存量电动自行车核心部件违规改装的处罚力度,以此降低因停放和充电引发的火灾风险。增量上,从安全角度考虑,设计和生产环节最为重要。此外,不合格的产品都是通过销售环节进入市场的,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减少不达标产品销售。

完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非一日之功。据悉,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整治将持续到明年年底,希望通过近两年的时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机制,靠标准管源头、靠制度管使用、靠机制管长效。同时,推动人们养成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良好行为习惯,真正形成长效管用的全链条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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