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居民自治新路径 新都区成立小区“物管委”

2024-07-05 17:07: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张红霞  成都观察 王翱

6月28日,新都区在桂湖街道施营社区原野庄园成立了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的“透明小区”,探索社会工作新方式,开启了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法治化信义治理新路径。

科学补位、规范治理,填补居民自治空白点

原野庄园小区是新都区的老商品房小区,小区物业由于经营困难于2018年4月撤场,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业主参与率低,导致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所以居民在社区的指导下成立了院落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委会)。

“虽然院委会是居民共同选举产生的,但是在管理小区时,‘身份’却很尴尬——我们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签订合同,不能聘请物业,小区公共资金也只能存储在个人账户上。”原野庄园小区原院委会成员张先生说。

针对这样的现实困境,新都区委社会工作部、新都区住房发展中心、桂湖街道党工委和施营社区党委主动作为,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为支撑,积极探索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管委与院委会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物管委可以在银行设立小区公共账户。”原野庄园小区物管委主任说道,该小区物管委于7月2日在银行成功开设了基本账户,将30余万元的公共资金全部转进公账。

“暂时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通过成立物管委的方式,对小区进行‘过渡’管理,是对小区管理空白环节的科学补位。只要小区成立了业委会,那么物管委的职责与权力就可以移交给业委会。”施营社区党委书记介绍道,这样就实现了“院委会—物管委—业委会”无缝联结。

多元参与、各显所能,提升居民自治能力

物管委的成立不仅填补了小区自治空白点、规范小区公账管理,其成员构成的“多样性”也是其中一大特色。与院委会、业委会成员全部由小区居民组成不同,在保证物管委中居民代表人数不低于1/2的情况下,物管委还通过政府指派的方式,吸纳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社区干部、民警的加入,能够有效架起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促进政府与居民的有效沟通。能更加规范地指导、协助、监督小区自治,提升小区自治能力。”桂湖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街道和部门的力量下沉,能够有助于快速精准的发现、协调、解决小区问题矛盾,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新开发的楼盘,由于入住率低、居民熟识度不高等原因,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普遍难以成功组建业委会;而老旧小区又因年轻人少、没产权的租住户多等因素,也难以组建业委会。所以,这就更加凸显了物管委成立的必要性。”桂湖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我们现在在原野庄园小区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在辖区内结合小区实际逐步推广物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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