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赢位来·政策解读丨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预防失业……四川出台最新政策措施

2024-08-01 21:01: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8月1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进行政策解读。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四川省税务局、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都对就业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提出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千方百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稳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策措施》,立足外部环境变化和就业形势需要,在兼顾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围、提标、增效,为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政策保障和动力支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晓博介绍,《政策措施》共有四个部分20条47项政策措施,其中:新政策措施7项、延续实施政策措施5项、现行政策措施35项,涉及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预防失业等各类举措。与以往相比,此次政策突出五个鲜明特点——

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结合全省就业工作实际,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统筹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资源,在财政、投资、消费、产业、项目等方面聚力支持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扩大就业互促共进良性循环。

突出岗位资源挖潜,根据测算的今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劳动力数据,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按照“项目保持不变、数量适度增加”的原则,注重统筹推动政府促进与市场调节、创新创业与自主择业,持续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挖掘市场化岗位资源,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充分释放信心信号,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预期。

突出举措创新赋能,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援企稳岗扩岗、就业创业、就业服务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在系统集成有效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多关注度高、切口小、针对性强的新举措。比如,针对企业稳岗扩岗,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可给予单户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针对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对象作出针对性调整,并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由1000元/人提高至2000元/人。针对就业服务供给,通过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增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专门力量等举措,推动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

突出民生保障底线,重点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欠发达县域、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按规定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出鼓励各地适当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筹资金,加大对乡村公益性岗位支持力度。同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作为工作重点,纳入援助范围,加大帮扶力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确保“就业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突出目标责任压实,将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年度目标,按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分项细化举措,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同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逐月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推动全省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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