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4-09-01 14:00: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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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七个聚焦”,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即日起,川观智库特邀请我省专家学者诠释“七个聚焦”,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好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郭从伦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纳入七个“聚焦”根本要求,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更好为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创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生动体现,开创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决扛起了实现人民民主的历史责任,并为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民主道路不懈奋斗。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政权建设为核心创造性地探索符合实际的民主制度,先后建立了以“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在革命锻造中找到了带领我们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国家层面,民主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民主制度体系格局逐渐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指明了中国民主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三个有利于”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主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广泛性与有效性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广泛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与重要内涵,体现在民主参与的主体、内容、形式、过程、领域等多维度的覆盖,锚定全社会需求的最大公约数,确保人民在民主实践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各个层面中广泛而深入的参与,不仅涵盖了选举等程序性民主要素,同时包括了协商、参与和监督等实质性民主要素,确保了民主过程的连续性和全面性。地方实践中广泛推行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更多的普通民众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中来,在基层民主实践中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同时,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能否”和“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标准,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推动了有序的政治参与,同时促进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在回应好、解决好人民的愿望和期盼中凸显其有效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有机结合。全过程人民民主揭示了民主真谛的客观真理,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创新的重要理论成果,坚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贡献了充满中国智慧的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新路径。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和多层次、多维度的民主体系,确保人民能够在各个层面行使民主权利,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指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方向,确保民主制度和实践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才能真正落实“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决定》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框架下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领域改革,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系统集成与协同高效,与制度创新有机结合,构建一个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的关系,注重各项改革之间的协调推进,确保改革措施能够相得益彰,从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从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到党的十二大在“四个现代化”的基础上增加了“高度文明、高度民主”,从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到党的十七大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再到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的内涵不断丰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过程人民民主先进性和优越性的日益彰显,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磅礴伟力。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确保其在法制层面构建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在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中,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并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必须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决定》再次将“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纳入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总体部署中。新征程上,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协商民主有规可守、有法可依,程序规范、运行有效,更好保障人民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充分发挥协商民主更大优势和效能。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必须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新时代新征程党的统战工作的理论创新。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以确保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通过加强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政治引领力和社会凝聚力,使统一战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同时,通过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及海内外同胞之间的和谐,汇集统战工作中的各方智慧和力量,支持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而更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系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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