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江新潮 | 看清食品两个日期,岂能如同“鉴宝”

2024-09-11 10:39: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云君

川观新闻评论员 周明华

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明确标注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企业诚信和消费者权益的体现。在现代消费市场中,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安全与新鲜度的重要指标。

然而,颇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两个日期的隐蔽性成为了消费者的一大困扰,特别是对于视力不佳或耐心有限的老年群体而言,寻找并看清这些关键信息,如同是一场耗时耗力的挑战。近日,有央媒记者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商超发现,部分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标注位置模糊,诸如,“见包装袋”“见封口处”等,让消费者不得不反复翻找,方能窥见真容。

实际上,清晰标注食品的两个日期,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九条也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针对这两个日期找不到、看不清等现象,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但在规定面前,一些商家不起气、不来劲,根本不当一回事,“两期”缺失或隐身问题,依然被频频曝光。

有的故意将字号设置为最小号,有网友戏称“小如蚂蚁到处跑”;有的在印刷上故意弄得模糊难辨、一抹即脱。消费者想看清,如同端着放大镜“鉴宝”,无法有效评估食品是否适合食用。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没有这些必须掌握的基本信息,变质或污染的食品就可能伤及消费者身心健康,增加了食物中毒和其他健康问题的风险。

究其形成原因,一是相关部门的监管不足,未能彰显“法律牙齿”的锋利性,存在监管缺漏,导致一些商家逃避责任;二是一些商家故意搞规避监管的鬼把戏,为了延长销售周期或掩盖食品真实情况,故意不标注或模糊处理“两期”;另外,部分消费者识别能力低,他们对食品标识的认知不足,未能及时识别并抵制这类不合格产品,更谈不上维权了。

对此,首先要强化法规执行力度,加强市场全程、动态、有效监管,确保所有食品包装上都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不让一个违规商家逃脱监管和惩处。再者,需要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每一个消费者都成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眼。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增强他们识别和拒绝问题食品的能力。另外,需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食品生产企业自我约束,建立良好的生产和标识习惯,以提升整个行业的信誉和消费者信任。

随着科技的发展,如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将使得食品追溯更为透明和高效,食品的“两期”必将走上阳光之路。此外,消费者对食品健康和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将倒逼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的透明度和质量。通过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构建一个更为安全的食品市场环境,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