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实
在社交媒体上对他人发表侮辱、诽谤性质的言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而在网络游戏构建的虚拟世界中针对他人“前台匿名”的虚拟账号进行辱骂,是否会侵犯他人名誉权?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白某某与林某某、某游戏公司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最终判定辱骂白某某网络游戏账号的林某某构成侵权判决被告林某某在涉案游戏账号内的动态评论区向原告白某某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白某某精神损害及维权合理支出。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受害者名誉权的保护,更是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警示课,告诉我们:即便在虚拟的世界里,言论自由绝非无边界的放纵。
在网络游戏的广阔天地里,玩家们以各式各样的ID穿梭其间,享受着角色扮演带来的乐趣与挑战。然而,这份“前台匿名”的特性,却成了某些人掩盖真实身份、逃避法律责任的“遮羞布”。他们以为,只要躲在屏幕背后,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他人进行侮辱和诽谤,而无需承担任何后果。但本案的判决,明确无误地告诉所有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匿名绝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本案中,被告林某某在游戏内对白某某的匿名账号进行了持续的、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论攻击,这些言论直接指向白某某本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受到损害。法院这一判决,是对网络空间言论行为规范的一次明确宣示。在网络游戏中,虽然玩家使用的是虚拟身份,但每一次互动、每一次发言,都是真实个体情感与意志的体现。不能因为对方是一个“匿名ID”,就无视其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
回顾过往,从“秦火火”造谣传谣案到“辣笔小球”诋毁英烈案,一系列网络侵权案件的判决,无不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对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坚定决心。本次案件,再次强调了在网络环境中,无论是公开还是匿名状态下,任何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慰藉,更是对全体网民的一次提醒: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与自由的同时,必须时刻牢记法律法规的红线,做到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