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四川出台《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2024-12-31 17:52: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杜馥利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强化食品销售安全风险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近年来,随着食品销售业态和模式的不断创新,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成为优化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2016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首次提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框架要求,并逐步在全国推行。2023年9月1日,《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规范要求。四川作为食品销售大省,经营主体数量庞大,业态多样化发展迅速。制定并实施《办法》是落实法规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基层监管部门的靶向监管能力,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主体,保障消费者权益。

《办法》有哪些亮点?一起来看看。

《办法》由总则、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和附则五部分组成,共26条,明确了风险分级管理的实施规则。

《办法》明确,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级:A级(低风险)、B级(中风险)、C级(较高风险)和D级(高风险)。静态风险因素(如食品类别、经营规模等)分值占比40%,动态风险因素(如违规记录、检查结果等)分值占比60%。得分超过60分的经营者被评定为高风险(D级)。 部分重点场所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主体、大型食品连锁企业总部,直接划归D级管理。

风险评定与动态调整方面,《办法》规定,每两年至少对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一次,依据实际监管数据和执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静态和动态风险因素的分值表进行逐项计分,确保评定结果精准。

如何分类监管与结果运用?监管部门将根据风险等级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级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

A级:按比例进行“双随机”抽查;

B级:每年至少检查1-2次;

C级:每年至少检查2-3次;

D级:每年至少检查3-4次,同时限制其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提供了明确政策依据,通过强化对高风险经营者的监管频次和力度,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基层监管工作的精准化,优化资源分配,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将持续优化食品销售监管模式,完善实施细则,力争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高效与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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