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摄影 吴枫
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监管力度不够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高善峰还是四川省教育厅聘任的首批省级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之一,曾以“四不两直”形式到多个学校开展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我们都是正当饭点去,直接进到学校食堂,和学生们一起吃‘校园餐’。”调研的过程中,高善峰确实发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校长陪餐制,有一些学校是没有严格落实的,感觉这项规定有些流于形式。”在高善峰看来,虽然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有关“校园餐”的管理规定,但仍存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
省政协委员、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常务副院长、四川省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会会长高善峰
同时,高善峰谈到,虽然“校园餐”备受关注,但是其监管力度仍然不够,“我曾经去过不少学校,确实发现有些学校的食堂在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方面堪忧。”在他看来,造成问题的原因或许比较复杂,但相关部门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
而站在法律人的角度,任静认为“校园餐”之所以会产生问题,与它的两个特点有关:“第一,青少年维权意识弱,无法及时维权;第二,学校是一个相对封闭管理的场所,家长不可能天天去学校,导致问题不容易显现出来。”
省政协委员、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
然而,“校园餐”出现问题后,为什么很少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刑法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于‘校园餐’来说,无论是学校自己办的食堂还是承包给第三方机构,或许饭菜的口味差点、营养跟不上,但很多时候还达不到刑法界定的有毒有害状态。”任静说。
建议加强家委会监督,严格控制经营单位利润率
从事基础教育工作30余年,严静对“校园餐”感受更加深刻。在她看来,“校园餐”除了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外,还应该建立专人专管制度。
“没有落到人头上的事情,出现问题时就会出现‘踢皮球’的现象。”严静建议,一校一策,选派有经验的后勤副校长、后勤老师专门负责管理“校园餐”,从而加强校内监管,“有人全身心投入这块工作中,自然能够把工作做细做好。”严静说。
省人大代表、阿坝州马尔康市第二小学校副校长严静
同时,严静认为,还要把好校园食堂食材的“进口关”和熟食的“出口关”。一方面公开透明食材采购的价格、渠道,做到有源可溯;另一方面还应加强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
如何从源头上斩断从孩子“口中夺食”的行为?任静建议,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经营单位的利润率,“特别是要充分考虑校园餐的公益性,相关主管单位可以对‘校园餐’的利润率进行测算并予以限制。比如,校园食堂一顿饭是8块钱的餐标,食堂却只花了两三块钱的成本,扣掉人力后,还能挣5块就很吓人了。”
同时,代表委员们还建议,加强家校沟通,打造家校膳食管理共同体,充分发挥家委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比如我们的家长膳食委员会也可以不定期地到学校食堂去抽查,对‘校园餐’的质量进行评价。”高善峰建议,进一步拓宽家校沟通渠道,多多鼓励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管理。
此外,任静认为,教育部门还应加强“校园餐”问题的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增强校长第一责任人、校园食堂经营者的红线意识,让大家从根本上认识到“校园餐”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