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候单”时受伤算不算工伤?成都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2025-03-31 21:48: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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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成都中院供图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3月3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会议,并联合发布《2025年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当前,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广大经营主体加速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动力源,劳动关系领域正经历结构性变革,传统劳资矛盾与平台经济、共享用工等新业态催生的新型劳动争议交织叠加,出现劳动者权益保障缺位、企业用工风险加剧、裁审机构裁判尺度分歧的难题。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在选择时重点考量体现不同的新业态用工模式、企业用工风险类型以及明确司法裁量标准等因素,旨在以典型案例明确司法态度,对新就业形态用工领域开展前瞻性治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精准指引。

典型案例(节选)

典型案例1:与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

2020年4月1日,邓某到某运输公司从事外卖员工作。双方先后签订的两份《劳务合同》约定,邓某为某运输公司提供外卖送餐劳务,邓某不属于某运输公司的员工,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项下任何权利义务。劳务合同中对绩效考核标准有约定。某运输公司自2020年4月起,已累计为邓某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45个月。

2023年6月26日,邓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邓某对事故无责。后邓某因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其与某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遂主张与某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案件经仲裁后诉至法院。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不能仅凭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确定。在本案中,双方均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邓某根据某运输公司的要求,参加培训考试,应视为受某运输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某运输公司根据邓某完成单量情况按月向邓某支付工资;邓某的工作内容属于某运输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综上,双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应认定双方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

本案穿透“表面协议”审查,从劳资双方实际履行内容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出发,抓住劳动关系的本质和核心特征,以用工事实所反映的权利义务关系来界定双方真实的法律关系,依法予以认定,规范新型用工,为千万灵活就业者筑牢权益底线。

典型案例2:外卖小哥“候单”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周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公司从事骑手工作。某日中午11时40分许,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事故发生时,周某正骑乘配送外卖的车辆,刚结束前一订单配送不久,外卖骑手系统仍处于“平台在线”状态。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周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周某向某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经审查后认为周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相关规定,决定认定为工伤。某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该认定工伤决定。某公司不服,认为事故发生时周某并未从事配送服务,诉请撤销前述认定工伤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现实中骑手会在前一订单结束后,随即前往订单密集的区域“候单”情况,此时骑手虽然未直接从事配送服务,但其系基于工作原因而发生地理位置上的变化,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条件,对骑手此时受到的事故伤害应予认定为工伤。故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在厘清外卖骑手工作流程和行业特点基础上,将“返程接单”这一环节作为骑手正常工作范围,并将其该期间存在的职业风险纳入工伤保障范畴,既体现了利益衡量原则,也有效保障了骑手的合法权益,对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典型案例3:有了“新职险”赔偿能不能否认劳动关系?

2020年3月,李某进入某物流公司设立的站点从事外卖配送工作,由公司提供工作服及配送餐箱,每日到站点报到,李某不能自行选择上、下班时间及配送路线。2023年2月,李某在送餐过程中被客车撞倒受伤,经成都市人社局认定为职业伤害,可以获得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理赔申请。李某又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与物流公司的劳动关系。

成都市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均系适格主体;李某由公司招聘进入其设立的站点工作,在公司安排下完成配送工作,上、下班时间固定,工作过程由站点站长监督和管理,有事需向站长请休假,劳动报酬由公司支付,具备人身隶属性、经济从属性;李某从事的工作属于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具备组织从属性。李某与公司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应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实践中,经平台公司申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需确认劳动关系就可被确认为职业伤害,并可据此获得伤残补偿,但不因此就否认劳动者与新业态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职业伤害保障的目的是给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定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因劳动者被确认为职业伤害,就否认劳动关系,职业伤害保障相关政策的目的将无法实现,使得更多企业利用这一漏洞,纷纷采用平台用工模式,以达到弱化劳动关系或者去劳动关系的目的,这必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造成巨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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