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丨大学生校内落入化粪池身亡 可能不只是校领导被免职那么简单

2025-05-24 22:02: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蒋华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近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名大学生不慎坠入化粪池身亡的悲剧引发关注。

针对该事件,重庆市教委22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称,校方对此负有严重的安全管理责任,已对分管副校长李某作出免职处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据报道,5月19日下午3时51分,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大一学生小张在体育课后和一名同学并排抬着一筐篮球,沿球场边缘的一条小路往器材室走去。突然,小张一脚踏空,跌入化粪池。同学施救未果后向老师报告,学校立即投入救援并报警求助。

经消防、医疗等力量全力施救,小张仍不幸死亡。据多名知情人讲述:化粪池仅盖着一块腐化的木板,木板上有仿真草皮掩盖。板子被晒脆了,根本承受不住一个正常成年男性的体重。遇难学生的父亲张先生表示,目前已就解决方案与校方基本达成一致。事故令人痛心,但法律责任仍需明确。

在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看来,学校内发生的这起悲剧,可能远没有校领导被免职那么简单,校方相关负责人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校方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

胡磊告诉小铭,本案可能涉及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规定,若学校管理人员明知校舍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及时处理,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直接责任人最高可面临七年有期徒刑。 那什么是重大伤亡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人死亡即构成重大伤亡事故。

此外,本案中有证据显示,校方去年12月已发现井盖周边塌陷,却仅用腐化木板遮盖,未彻底维修,属于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这种疏忽与学生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相关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除刑事责任外,校方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胡磊告诉小铭,按照民法典规定,学校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金额预计将超过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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