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丨达州教师协助考生中考作弊 到底“刑”不“刑”?

2025-06-17 21:47: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近期,四川达州中考体育考试作弊一事引发热议。多名自称四川省达州市中考生的网友反映,今年体育考试中,某考生凭借其亲属是学校教师这一层关系,修改体育考试成绩。6月17日,达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已对3名涉事监考教师给予行政职务免职和记过处分,同时将该考生的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记0分处理。

行政职务免职好理解。那么记过意味着什么?根据官方通报,对涉事老师的处罚依据之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上述规定明确,记过的处分期为十二个月。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同时,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或者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另据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对教师受到记过处分的后果进一步予以明确。一方面,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取消其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晋级等方面的资格,同时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达州教师协助考生中考作弊到底“刑”不“刑”?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设置了考试作弊类犯罪。然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这是考试作弊类犯罪的入罪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高考、研究生考试、成人自考、公务员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并不包括中考。因此,多数意见认为,中考舞弊并不适用于刑事处罚。

当然,此事引发各方关注,根本原因是因为它触及了“教育公平”这个底线问题。这事儿的结果,表面上是对涉事者的处理,更深层的意义是守护了千万考生公平竞争的“起跑线”。在小铭看来,考场容不得任何的“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公平的跑道,需要所有人一起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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