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汽车行驶途中有人向车窗外抛物,能否对其处罚?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宋园大道,见到有人在汽车行车途中向外抛物,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对这种不文明行为,能否给予处罚?

图据网友视频截图
宜宾交警支队回复:交管直属五大队已通知相关车主接受处罚。其违法行为:在宋园大道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非法行为(代码:705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5项,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2012修订)第66条第15项:决定处以100元罚款。
2、讲课讲到声音嘶哑,教师上课是否可以使用扩音器?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学校教师上课可否使用扩音器?因很多老师不用扩音器上课,已经声音嘶哑。如果造成职业病后期还需要动手术,建议对基层教师更多关爱。
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回复:我局高度重视教师身心健康,对于教学设备的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并未出台过禁止使用扩音器的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是否使用扩音设备,由学校和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场景和实际需要决定。
3、村一级是否具有禁烧秸秆处罚权?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隆昌多地禁烧秸秆,村一级是否具有处罚权?
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回复:由于秸秆焚烧会造成空气污染和火灾等安全隐患,尤其是夏收、秋收等秸秆集中收割时段,各地将秸秆焚烧纳入了管控,并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了不同的管控方式。内江市和隆昌市近年也在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关心的秸秆焚烧问题,隆昌市共有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分别位于古湖街道和金鹅街道;农村区域传输监测站1个,位于石碾镇;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3个,分别位于石燕桥镇、龙市镇、黄家镇。
关于处罚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村一级无禁烧秸秆处罚权。
4、彭州小鱼洞大湾村多起毒蛇伤人传言,是否属实?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今年以来小鱼洞大湾村有多起毒蛇伤人事件,传言有人放生大量蛇在大湾附近,请问传言是否属实?会作何处理?
彭州市龙门山镇人民政府回复:经龙门山镇人民政府核查,情况部分属实。
10月22日,龙门山镇联合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湾村工作人员到留言人反映的地点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死亡王锦蛇两条,王锦蛇为无毒蛇,已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询问当地村民,蛇的出现疑似有人在此放生,但未出现毒蛇伤人事件,留言人反映的小鱼洞大湾村已经有多起毒蛇伤人事件不属实。
下一步,龙门山镇加强宣传引导,向周边村民宣传禁止随意放生蛇类等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做好安全防范,一旦发现随意放生行为,立即向镇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告或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大湾村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巡查,切实防范随意放生可能带来的生态与安全风险,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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