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大家好,我是看到热搜又来普法的主播小铭。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江苏科技大学教师郭某学术造假的瓜。
这几天,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郭某涉嫌学历造假、学术造假、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引发关注。江苏科技大学11月18日发布通报称,2025年9月,该校收到教师郭某学术不端举报,调查后认定其存在严重违规,已解除聘用协议。同时,学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此前公开资料显示,郭某的简历介绍为其学校首席科学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拥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创新人才等多项头衔,其履历涵盖多国名校及科研经历,宣称自己发表SCI论文170余篇,获国际专利68项,主编学术专著3部。
经澎湃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核查,郭某的简历、成果多处与事实不符。目前,江苏科技大学官网关于郭某的相关内容已撤下。在该事件中,郭某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为此,小铭邀请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来一起切一切。
胡磊告诉小铭,就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郭某可能已涉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将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郭某可能面临撤销学术奖励、辞退或解聘等处罚。按照我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这样的情况会被处以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等。就目前通报的情况来看,江苏科技大学已经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所以,江苏科技大学应该是根据上述规定,对郭某作出的开除决定。
在刑事责任方面,郭某若在学历造假、学术造假中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或印章、学历证书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我国刑法,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最高可以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小铭看来,郭某的这场学术造假闹剧再次印证:真相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靠造假窃取资源、牟取名利,或许能短暂获利,却终究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