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张庭铭
大家好,我是看到罗永浩的热搜又来吃瓜普法的主播小铭。
罗永浩又发飙了,在微博置顶发言,要求华杉公开道歉。
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11月25日,华杉在微博再次点评西贝事件。11月26日凌晨,罗永浩转发该微博连发三问,并表示华杉若不解释清楚,就将公布录音。中午罗永浩又继续发文,要求华杉今天下午六点之前公开道歉。
那这个录音能够随便公布么?为此,小铭邀请到了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胡磊告诉小铭,这个公布录音是否违法,得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分别是:如何获取录音的、录音的内容以及公布的目的。
从如何获取录音的来看,若双方知情同意下录制的录音,通常可作为合法证据。若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情况则更复杂:在商场、餐厅等公共场合,因个人隐私期待较低,此类录音行为可能不被认定为违法、公布也可能不涉嫌违法;但在住宅、办公室等私密空间私自录音,易侵犯他人隐私权,通常不具备合法性,也不得擅自公开。
即便录音获取合法,公布时仍需注意录音里面有哪些内容。若内容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等涉密信息,擅自公布可能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话,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公布目的同样关键。如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证明对方违约、侵权等,在获取合法且内容合规的前提下,公布行为一般可被允许;但以恶意诽谤、侮辱为目的公布录音,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在小铭看来,新媒体时代,舆论场容易陷入“以暴制暴”的误区,但维权或者争论不能也不应该突破法治框架。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都应树立法律意识:名誉可以维护,但是不能滥用影响力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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