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面馆“捡”了部手机被指盗窃,冤不冤?丨小铭切瓜

2025-12-03 22:29: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假如你去面馆吃个面,手机放在身边忘了拿,一转眼就被人拿走了。那拿走你手机的那个人到底是算“捡”还是“盗”呢?大家好,我是遇到奇葩案件又来普法的主播小铭。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就有这么一个案子。郁某某在面馆用餐时,见长条板凳上放有一部手机,趁着四下无人留意,就把手机拿走了,还尝试找人解锁。结果手机主人还在面馆没走,只是将手机遗忘在一旁。手机主人发现手机不见了,立刻报警将手机追回。经物价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600元。

那么,郁某某的这种行为应该认定为盗窃吗?来,我们听听办案检察官怎么说——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青表示,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从本案来看,涉案手机当时就放于其主人附近,即使是手机主人暂时遗忘或者短暂离开,但只要其可以没有障碍地取回,也应该认定为是他人占有。另外,即使是手机主人确实遗忘而丧失占有,也理应转移为面馆管理者占有,郁某某拿走手机的行为,在事实上是窃取了“他人占有的财物”,因此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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