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文露敏
12月16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四川省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印发,提出提升高质量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创新药械临床研究质效等7方面21条举措,覆盖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研发—验证—生产—应用—支付”全链条,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医药健康是四川六大优势产业和17条重点产业链之一。近年来,四川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制造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但同时,面临外部发展环境和宏观政策调整下的增速放缓形势,四川还存在产业政策不连贯,创新驱动力有待加强,产品亟需高端化布局等问题。”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医药产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要破解的,正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周期长、成果转化难、市场准入慢、推广应用难等问题。
《政策措施》给出真金白银支持。比如,提升创新药械临床研究质效方面,强化创新药械开发支持。对获批1类创新药的持有人,按每款产品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对获批国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等。
这样的“为企考虑”贯穿《政策措施》始终。优化创新药械审评审批服务上,四川将深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试点,将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至60个工作日,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时限缩短至35个工作日。持续强化创新医药生产流通上,对纳入药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不再实施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为激活临床成果转化积极性,《政策措施》还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共建药械研发平台等,建立医工研发咨询合作机制,建设研发转化信息发布“一张网”,推进医企供需在线对接。同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临床试验和转化项目按程序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以考核为“指挥棒”,《政策措施》特别明确,将创新药械临床试验开展量等纳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指标,对推进创新药械应用成效良好的,在当年度公立医院监测中予以加分倾斜,同时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绩效纳入职称评定、晋升评价体系等。
《政策措施》将有效惠及患者。记者注意到,四川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动态编制新优药械目录,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可备案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应开尽开”及时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同时,四川将从强化金融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构建产业发展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