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副县级干部刘萍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2026-01-16 17:43:17来源:廉洁四川编辑:覃贻花

日前,经乐山市委批准,乐山市监委对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副县级干部刘萍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萍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乐山市委批准,由乐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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