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王培哲
2月13日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获悉,G75兰海高速公路广元市辖区日前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事故起因是驾驶人朱某某为图省事,在高速公路快车道内铤而走险倒车,最终不仅要承担全部责任,还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据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三大队调查核实,事发当晚,当事人朱某某沿G75兰海高速公路行驶,错过既定下站口,心存侥幸,在高速公路快车道内倒车,试图倒回原收费站出口。此时,后方同车道内有车辆正常行驶,驾驶人发现前方车辆倒车后,虽紧急采取制动措施,但最终未能完全避让,与朱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三大队表示,高速公路是封闭道路,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快,后方车辆驾驶人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现前方车辆倒车并及时制动,尤其是大型车辆,制动距离更长,一旦发生碰撞,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经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当事人朱某某在高速公路快车道内实施倒车的违法行为,是引发本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朱某某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某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切勿心存侥幸,“将错就错”继续前行至下一个出口再折返才是唯一安全正确的选择,切勿实施倒车、逆行、掉头等违法行为,否则不仅会面临法律的严惩,更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