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王培哲
驾照被吊销仍然驾驶报废货车,遇到交警竟然“弃车”躲藏,这样的花招被四川高速公安识破。当事人不仅面临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还将缴纳最高4000元罚款。
日前,在S76沐马高速马边收费站,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十大队查获一起案件。驾照已被吊销的嫌疑人赵某某,驾驶一辆报废重型自卸货车停在收费站内广场,发现出口有执勤交警开展路面检查,随即靠边停车,翻越护栏藏匿,企图等待交警撤离后再驾车驶离收费站。
当晚,执勤民警巡查发现该重型货车长时间停靠、车内无人,存在明显异常。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车辆信息,经核查,该车辆年检到期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强制报废标准,联系车主未果后,为保障收费站通行安全与秩序,民警依法联系拖车将车辆拖移至安全区域看管。
次日,驾驶员赵某某主动到高速公安大队投案自首。经比对高速公路卡口过车影像资料、核查公安内网信息,民警确认驾驶员为赵某某,其机动车驾驶证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吊销。经询问,赵某某对其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赵某某交代,自己知道驾驶证被吊销,出站可能被查处,因此停车藏匿,目睹车辆被拖移后心生畏惧,主动投案。
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十大队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以下以及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以下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因赵某某已被吊销驾驶证,依据相关规定,将被依法限制一定年限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四川高速公安已经对赵某某开出违法通知书,正在对案件进一步调查,还将对涉案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车以及驾驶报废车辆,均属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极大提升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对驾乘人员及公共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且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违法后果由个人全部承担,切勿心存侥幸。
(视频素材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