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吴亚飞

3月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 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
新政解码:
明确防范“只售不租”, 督导车位租赁“合理定价”
“开发商‘只出售不月租’,这就是在逼我们买车位。”“隔壁小区停车500元,我们要900元,凭什么?”“说好的市场调节,但我们根本没得选!”……
对于多个小区业主的这些核心质疑和诉求,《通知》中有着精准回应与制度设计。
例如,“规划配比内的车位(库),开发企业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源头确保资源首先服务于本小区。
《通知》明确要预留车位。规定在车位销售的第二阶段,开发企业必须预留不少于总车位数5%(预售许可或备案满1年)或2%(初始登记满1年)的车位,“用于满足尚未购买机动车停车位业主的预期需求”。记者注意到,通过“预留车位”机制,可确保在销售启动后,仍有部分车位供无车位业主购买和租赁,为后续入住的业主保留了停车权利。
《通知》明确“防范只售不租”和“合理定价”。具体规定,“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位销售及后续使用情况的跟踪与指导,重点注意销售行为满足要求、公示程序规范;防范预留车位被挪用或长期闲置,以满足尚未购买机动车停车位业主的需求;督导开发企业及业主在车位销售、租赁中合理定价,防范只售不租,具体管理措施由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予以细化和落实。”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制定《通知》是结合成都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机动车停车位的销售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在满足业主合理停车需求的基础上,解决车位销售中存在的阶段性供需不平衡、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减少因车位销售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业主反馈:
没想到政策来得这么快、这么准,盼细则落地生根
作为报道中的典型案例,新都区翡翠香城的业主们对新政的感受尤为直接。
“报道出来那天,我们业主群就‘炸’了,大家都在转发。说实话,没想到政策来得这么快、这么准。”此前向记者诉苦的业主多了几分期待。他尤其关注“预留车位”和“防范只售不租”的条款:“这相当于给了我们这些暂时买不起或者不想买车位的人一颗‘定心丸’。开发商不能把车位捂在手里只卖不租,必须留出一些指标,期待后续的属地具体管理措施的出台。”
不过,高新区新川雅境业主李先生也表示,“政策是好,但高达900元一月的租金算不算‘合理定价’,这个‘合理’如何界定?”他反馈,“社区已跟投诉业主进行了联系,希望街道、社区能尽快帮我们搭个台子,把开发商、物业叫到一起协商议价。”

【记者手记】

优化市场环境的又一次启程
从一篇引发共鸣的深度报道,到一份回应民生关切的政策文件,背后是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精细化探索:回应民生诉求不是工作的终点,而是推动制度完善的起点;新政出台不是收官,而是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又一次启程。
车位虽小,却事关千家万户对“宜居成都”的真切感受。新政的落地效果,我们拭目以待,并将持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