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蒋君芳 文/图

3月17日,记者在南堂馆·新川菜(IFS国金店)店门前,看到该店已明确了服务费收取标准。
回访直击:
报道当日职能部门就调查取证,两家涉事餐厅完成调整
17日下午,记者首先来到南堂馆·新川菜(IFS国金店),看到店门前服务台已明确摆放“服务费:RMB6元/位”的提示牌。工作人员介绍,该店不再收取餐位费,餐具消毒等不再收费,但顾客支付6元/人的服务费后,可享受茶水、纸巾、水果等配套服务,顾客若不需要相关配套,也可予以取消。
该店店长杨雪表示,目前门店已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正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当天就进行了调查和取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今天也做了回访。”
随后,记者联系了银芭餐厅(SKP店),工作人员同样表示,门店目前不收取餐位费或服务费,仅保留6元/位的茶水费,供顾客自愿选择。记者在团购平台查阅核实,该店双人餐、四人餐、六人餐等套餐中,已不再包含此前每人6元的餐位费。

团购平台上,银芭餐厅(SKP店)套餐中已不再包含每人6元的餐位费。
扩展调查:
个别商家“打擦边球”,未询问顾客便直接端上收费茶水
其他餐厅目前是否仍在强制收取餐位费?
记者随机走访了一些餐厅,发现虽然仍有不少餐厅要收取餐位费,但都表示“不强制”“可选择”。
比如在三缺一·成都味川菜(春熙路店),发现该店电子菜单“其他”选项中,明确标注有餐位费收费标准:普通餐位费5元/位(含开胃菜、水果、纸巾、配茶),包间餐位费8元/位。记者询问可否不选择这些项目时,工作人员回应称“可以”。

三缺一·成都味川菜(春熙路店)电子菜单中标注了餐位费包含内容。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仍有一些餐厅在餐位费、茶位费收费环节“打擦边球”,未经消费者同意即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例如,一些餐厅虽在菜单中标明“茶位费6元/人”,却在顾客未主动询问的情况下,直接端上收费茶水。只有当顾客明确表示想喝免费白开水时,服务员才会予以说明或更换。
执法人员:
将针对属地中高端餐饮场所开展专项规范指导
一名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透露:川观新闻的报道发布后,执法人员已对相关餐厅进行检查,指导商家进一步完善收费标识,引导其以更清晰、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也对周边同类餐厅开展了检查。下一步,将针对中高端餐饮场所开展专项规范指导,督促商家诚信经营,在提供服务前明确告知收费事项,避免引发消费纠纷。
“目前法律法规对餐位费尚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商家在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履行显著告知和征得同意的义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该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就餐时如遇权益受损,不必因“怕麻烦”或“碍于情面”而放弃维权,可保留相关票据或支付记录,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问政四川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