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新政: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最高可奖500万

2026-03-31 20:04: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邹嘉语

四川在线记者 熊晓雨

3月31日,四川在线记者从成都市科技局获悉,为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迭代升级,深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硬科技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产业“建圈强链”和园区“立园满园”,《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管理办法》共5章28条,首次将OPC(一人公司)新型孵化模式纳入孵化器建设体系,推出分型分类培育、分级资金补助、全要素资源保障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成都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提升科创孵化能级注入强劲动力。

此次新政最大亮点就在于创新孵化模式,正式拥抱一人公司。《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孵化器聚焦细分产业赛道,探索OPC新型孵化、超前孵化、垂直孵化、逆向孵化等新模式,重点把OPC作为新型孵化模式纳入建设体系。将推动算力券、模型券、数据券等全要素孵化资源向孵化器集聚,落地灵活工位、共享设施、社群互动等轻量化服务;鼓励孵化器开展适应性改造,打造适配单人创业、小微团队的共享型孵化空间,降低初创门槛,激活个体与小微团队创新活力。

为精准匹配不同创业阶段需求,成都将构建三类孵化器梯度培育体系,实施分型分类、梯次递进培育。具体来看,新政将孵化器划分为基础型、标准型、引领型三类,分别明确功能定位、认定标准与支持政策。基础型孵化器侧重低成本空间与基础服务,助力创意落地为初创项目;标准型孵化器聚焦区域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提供投融资、中试、算力、供应链等多元服务,推动企业快速扩张;引领型孵化器主攻未来技术、高端资源与硬科技孵化,提供全链条定制化服务,加速颠覆性成果转化。政策规定,同一主体当年仅可申报一类孵化器,基础型、标准型实行达标认定,引领型实行择优认定。

真金白银支持同步到位。建立绩效导向分级补助机制,最高补助达500万元。《管理办法》明确,孵化器自认定次年起,市科技局每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综合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与资助额度直接挂钩:基础型优秀补30万元、良好20万元;标准型优秀50万元、良好30万元;引领型优秀100万元、良好60万元。同时设置升级奖励,新获工信部“标准级孵化器”补80万元、“卓越级孵化器”补200万元,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各类补助就高不重复。

成都还将大力鼓励“孵化 + 投资”联动发展 ,支持孵化器设立专业化孵化基金,开展持股孵化,推动与大企业CVC基金、成果转化基金联动。市未来产业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可按不超过孵化器基金规模50%参股,市级“先投后股”资金重点倾斜孵化器内优质项目,以资本赋能加速科技企业成长。

产业和空间布局上,政策直指前沿赛道与存量盘活。《管理办法》聚焦前沿领域,优化载体布局。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前沿赛道,打造专业特色孵化器。空间上鼓励利用老校区、旧厂房、空置楼宇改造升级,支持高校院所、链主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投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运营,推动创新资源全域集聚。

此外,还将强化数字化赋能与动态闭环管理。支持孵化器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完善创业导师与技术经理人体系,提升服务效能。认定流程实行“发布通知 — 组织推荐 — 评审认定”,强化第三方评审与社会公示;年度评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取消资质,相关主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形成“能进能出、优扶劣汰”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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