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科技人才培育新规 四大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

2026-04-28 15:17: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邹嘉语

四川在线记者 熊晓雨

4月28日,2026“蓉漂人才日”当天,成都市科技局正式印发《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博(硕)士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副总”、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四大类项目,引导科技人才面向经济主战场,全链条激活创新动能。《办法》将于2026年5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围绕在职深造、青年培养、柔性引才和教授创业,《办法》分类设置资助项目,最高支持额度达50万元。

博(硕)士培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全职人员攻读“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科研院所理、工、农、医类博(硕)士。申报人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后,可按已缴学费的50%获得一次性补贴,最高10万元。

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采用前资助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满4年,且未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计划。企业申报的,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自筹培养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比例不低于2:1。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科技副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申报时合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须在四川省“科创通”平台备案,聘用企业不得为“科技副总”及其派出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项目以合作技术攻关内容申报,经评审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须满1年且不超过5年,申报人持股不低于20%,并拥有研发领域相关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办法》呈现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支持方向更加聚焦经济主战场,四类项目着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二是形成内外衔接支持体系,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与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梯次衔接,内部项目之间也实现有序递进。三是人才培养使用方式更加灵活,“科技副总”项目不设置在蓉时间和在企坐班时间要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项目不要求全职来蓉,有效破除柔性引才机制障碍,消除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兼职创新创业顾虑,促进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和产业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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