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5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通气会,就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介绍有关情况,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此次印发的《通知》是在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后形成。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介绍,新规聚焦殡仪服务、安葬服务、丧葬用品等环节收费不规范问题,创新推出“三张清单”(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三种管理方式”(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参考区间、进销差率)、“三项制度”(收费定期评估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推动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
《通知》有十四条政策措施,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将殡葬服务分为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两类。对殡仪服务,区分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实行不同的收费管理方式;对安葬服务,明确收费项目仅限于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生态安葬费三项,同时区分殡葬服务机构性质完善收费管理方式。
二是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通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权限,提出制定殡葬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主要原则、程序要求、基本依据、参考因素等,同时提出全省殡仪馆销售丧葬用品进销差率高限不得超过30%。
三是加强殡葬服务综合监管。《通知》通过建立定期评估、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等制度性要求,要求各地分层级建立殡葬服务“三张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定期评估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并及时调整优化。同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已明确全省统一的9个殡葬服务基础项目,其中殡仪类7个,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告别、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安葬类2个,分别是生态安葬和政府举办的殡葬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另外,非基础服务项目由各市(州)民政局结合本地丧葬习俗和群众需要合理确定,但应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和绿色生态的导向,严禁开展封建迷信服务项目,严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杨丽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具体政策,推动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