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拜师学技术,小区内开“印钞厂”,三人伪造货币被判刑

2026-05-22 22:02: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成都市郫都区某居民小区,一个不起眼的住房内,时常在深夜传出打印机的嗡嗡声。一台电脑、几台打印机,加上防伪纸张和油墨,居然就“量产”假币。

蒋某某、潘某、岳某某三人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然而公安民警早已发现线索对其实施蹲守布控,人赃并获。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样的“家庭作坊”制作的假币质量低劣,有经验的人上手一摸就能感觉到异样。

近日,由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本案迎来终审判决。被告人蒋某某、潘某、岳某某等人因伪造货币罪,分别被判处14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数万元不等的罚金。

网上找到“发财路”

2024年,蒋某某正处在人生低谷——没有正当工作,经济拮据,还因犯危险作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正处在缓刑考验期的蒋某某没有考虑改过自新,反而满脑子都是“搞钱”。当年4月,他从网上找到了一条“发财路”:买卖假币。9月,他到重庆买了6万假币,转手就赚了1200元。

2024年10月,他在网上结识了“天河”。“天河”提出,由他出资出设备、找师傅教技术,蒋某某负责生产假币,一起分利润。“零成本、高回报”的诱惑让蒋某某动了心,两人一拍即合。

很快,电脑、打印机、烫金机,以及专门定制的防伪纸张、变色油墨——全套伪造货币的设备和原材料,陆续寄到了蒋某某手中。为了扩大“生产”,他又拉上朋友潘某和其女友岳某某入伙。

为了掩人耳目,岳某某出面在成都市郫都区一个普通居民小区里租下一套房屋。所有设备搬进去后,一个“家庭作坊式”的地下印钞厂悄然开张。从2024年10月“开工”到2025年3月落网,三人共同伪造2015版百元面额人民币50余万元。

抓捕现场,还有大量未“出货”的百元假币(执法记录仪画面)。

小区内藏“印钞厂”

公安机关早已将这伙人纳入视线。2025年3月6日,旺苍县公安局民警在成都警方协作下,同步展开收网。三人在所在小区内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广元市旺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在实施抓捕时,现场还发现了大量未完成制作的假币,蒋某某等人正计划将这些假币转移到别处进行下一步工艺。查获的记账本显示,他们以20元左右的价格抛售制造的假币,仅2025年2月,就三次集中出货,销售假币面额高达32万元。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鉴定,涉案疑似假币均为机制假币。

公安机关进一步审讯发现,他们批量伪造2015版百元面额人民币,并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买家,采用面交或“埋包”方式交易,甚至用虚拟货币进行结算,妄图逃避侦查。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个团伙“精心制作”的假币,质量其实比较低劣。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增波透露,蒋某某在造假币之前,曾帮人卖过一次假币。结果买家发现根本用不出去,要求退货。

面对如山铁证,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案件移送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蒋某某等人开设假币“印钞厂”所在小区(执法记录仪画面) 。

假币危害不容小觑

2025年12月9日,当地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潘某、岳某某等人因伪造货币罪,分别被判处14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数万元不等的罚金。

潘某和岳某某不服判决。他们觉得,自己就是帮忙打打下手,又没有实际动手去做假币,这样的处罚过重了。

然而,他们“打打下手”,却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估量。王增波告诉记者,从宏观上看,假币扰乱了国家的经济秩序,而且这些假币往往流入地下赌场、非法夜场等灰色场所,有可能滋生新的犯罪。而且,还有人用“化整为零”的方法,用假币去购买小商小贩和农民的商品,用假币骗走老百姓的真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相关司法解释指出,伪造货币总面额在3万元以上的,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3万块钱,对他们这种流水线来说,可能一天就能印出来。”王增波说。

2026年4月底,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通过蒋某某之手制造的假币流向了哪里?案件下一步将如何侦办?旺苍县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将坚持溯源打击、全域排查,严厉查处伪造变造货币、非法持有运输、买卖流通假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斩断假币流通链条。

(旺苍县公安局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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